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院校)及相关部属高校面向全国招生可不下达分省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可根据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及文化成绩在全国的排名情况,向各省级招办提供拟录取名单,省级招办据此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全部院校录取情况如下:
序号
院校名称
录取人数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江南大学
清华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
苏州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音乐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