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云南省艺术类音乐、
传媒、舞蹈类模拟统考相关事宜的通知
云南省各地、县级市特色艺术中学、基础艺术教育及培训机构:
2020 年云南省艺术类统考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全面检测全省音乐、传媒、舞蹈类考生的基础专业水平和能力提升,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同时让考生提前熟悉考场、考试流程,检测学生专业水平, 我会将指导 2020年云南省艺术类音乐、传媒、舞蹈类艺考生模拟统考,为即将到来的 2021 届艺术类统考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应试准备。拟定于 2020 年 11月14日-16日指导组织“第五届云南省音乐、传媒、舞蹈类专业模拟统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体制
2021年省内外各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收的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专业的统考或非统考,将实行云南省模拟统考,即“统一组织管理、 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省模拟统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实行以“省招生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参考,我会指导与监督,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艺术专业模拟统考的整个过程由昆明艺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并组织相关监督人员成立监督小组对整个专业统考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科目:音乐类、传媒类、舞蹈类
报名时间:音乐类、传媒类、舞蹈类(2020 年 10 月 31 日-11 月10 日)
报名对象:云南 2021 届音乐、传媒、舞蹈类考生(以培训机构为单位团体报名)。
报名方式:①由各家机构统一提供学生信息(学校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负责人联系方式),由云南艺术教育网统一收取。
②个人报名(网上报名),关注[云南艺术教育网]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各地特色艺术中学、基础音乐教育及培训机构单位内统一报名。
报名条件:参加 2021届艺术类统考的云南艺考生。
考试费用:考试费用音乐学360元/人、舞蹈类360元/人、播音与主持200元/人、影视编导200元/人(车费自理)。
注:各单位把考生报名表及考试费用于11月10日【音乐、传媒、舞蹈】前交到官方微信号【云南艺术教育网】(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不得补报。)
三、考试地点
音乐、传媒类:昆明华航技工学校
舞蹈类:威尼斯酒店【马金铺店】
主考单位对专业考试要加强管理,必须认真制定专业模拟统考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模拟统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前要对考务管理、监考、评卷、登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主考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主考、监考、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特别是主考单位要有工作踏实、业务较强、熟悉考务工作的领导及管理人员负责和组织考点的工作。专业考试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认真查验考生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替考。
四、考试时间
音乐、传媒:2020年11月14日-15日(周六/周日)
舞蹈:2020年11月16日(周一)
五、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音乐学(考试科目及范围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音乐类专业分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招生类别,统一考核音乐基础笔试、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三个科目,各科目均进行一次性考试,考试形式、分值和分方向的权重如上图所示。
【考核目标、内容、形式及要求】
[音乐基础笔试]
音乐基础笔试科目考试分为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理论两个部分。
1.听音记谱(卷面满分 100 分,按 80%计入总分)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和记忆能力。
(2)考试内容
A.音组:包括多音组的音高判断;
B.音程:包含音程听记、性质及协和性判断;
C.和弦:包括原位三和弦、转位三和弦、原位七和弦的听记、性质及协和性判断;
D.节奏:包括四分之二、四分之三、四分之四拍子及基本节奏型;
E.调式:包括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及五声调式音阶听辨;
F.旋律:包括四分之二、四分之三、四分之四拍子,基本音型,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五声调式。
2.音乐基础理论(卷面满分 100 分,按 20%计入总分)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2)考试内容
A.声音的基本属性;
B.记谱法:主要考查五线谱记谱法和简谱记谱法(常用谱表、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装饰音、省略记号等);
C.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主要考查速度及力度记号、音乐术语等;
D.节奏节拍:主要考查节奏节拍相关概念、拍子类型、常用节奏型、音值组合法等;
E.音程与和弦:主要考查各类音程的识别与构成,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的识别与构成;
F.五线谱与简谱互译;
G.调式(西洋大小调与五声调式):主要考查调号、调式音阶的构成与识别,调试调性分析。
3.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2)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问答题、写作题等。
(3) 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
4.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等。
[声乐演唱]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和音乐表现力等。
2.考试内容与形式
(1) 自备曲目 1 首,中外作品均可,唱法不限。如民族歌曲、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经典流行歌曲等,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现场演唱。
(3)考点统一提供钢琴伴奏(乐谱自备)、通俗演唱音响设备(伴奏音乐自备,MP3 格式存储至 U 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的音乐。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采用清唱方式参加考试)。
3.考试要求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嗓音条件达到专业培养要求。
(2)演唱方法:要求歌唱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力:具有良好的歌唱素养,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乐器演奏]
1.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力等。
2.考试内容与形式
(1)自备曲目 1 首,每位考生只能选考一件乐器。
(2)现场演奏。
3.考试要求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基本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技术、技巧。
(3)具有正确把握乐曲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乐曲演奏规范、完整、流畅。
(4)能准确地表现乐曲的音乐风格。
(5)除钢琴外的其它乐器及相关设备自备。
(二)、传媒类(考试科目及范围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播音主持专业]
考试科目
本考试共四个部分,分为基本条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播报新闻稿件、即兴评述等 4 个部分,总分共计 300 分,各科目及分数比重如上图。考试形式面试,考生考试时要求妆容得体。
考试内容与要求
1.基本条件(50分)
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好;
身高原则上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
2.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
考核方式:现场抽题后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时间要求:1 分钟以内。
作品范围:选用文本为优秀文学作品选段,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散文、小说、广告语等。内容健康,文字流畅;在音韵上朗朗上口,易于诵读。字数在 200 字左右。
考核目标:考察考生的普通话水平;考生对文体和文字的理解能力;考生声音的表现力。
表达要求:语音准确、音色圆润,语流顺畅、语言感悟能力强,声情并茂,体态自如,能准确传达文章的意义和内涵。
3.播报新闻稿件(80分)
考核方式:现场抽题后播报指定新闻稿件。
时间要求:1 分钟以内。
作品范围:指定新闻稿件。选用文本为媒体发布过的新闻消息选段。字数在 250 字左右。
考核目标:考察考生在有文字凭借情况下的语句分析感受能力、用气发声及口腔控制能力;考察考生通过语言清晰表达新闻事实的能力。
表达要求:普通话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语言流畅,稿件理解准确。
4.即兴评述(90分)
考核方式:对抽到的新闻稿件进行评述。
时间要求:1 分钟。
命题范围:适合高中毕业生的年龄与知识特点的话题,包括但不限于亲情、友情、道德、环保、社会现象、热门话题、校园话题等。
考核目标:考察考生对社会现实的辨认能力和认知情况;考生的快速思维能力以及思维的深度和广度;考生的语言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
表达要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流顺畅、重点突出、言之有物。
[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形式及时间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 300 分,考试时间 180 分钟。“文艺常识”、“故事写作”考试时间共 100 分钟;“影视作品分析”考试时间为 80 分钟(含 30 分钟播放影视作品看片时间,影视作品只完整播放一遍)。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文艺常识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古今中外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广播电影电视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广播电视编导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影视领域最新动态的掌握程度。
(2)考试题型:填空题、简答题。
(3)考核要求: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无错别字,表述准确;卷面整洁。
(4)考核内容:中国文学常识,外国文学常识,戏剧戏曲常识,音乐常识,舞蹈常识,美术、书法常识,广播电影电视的发展历史,广播电影电视的基本理论、相关概念和制作方法,广播影视前沿信息如最新的技术应用、业界最新动态等。
2.故事写作
(1)考试目的:叙事是广播电视媒体的一种主要功能,广播电视编导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叙事能力。该考试环节通过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创作一篇故事,考查考生的叙事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及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2)考试题型:作文。在规定时间内闭卷完成作文,包括命题作文、续写作文和根据关键词作文等不同题型。
(3)考试要求:故事写作属于记叙文范畴,要求观点正确,中心明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通顺,叙事流畅;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设置人物和情节合理,具有较强的故事性;卷面整洁。全文不少于 800 字。
(4)考核要点:故事的结构和情节;故事的选材和构思;人物的塑造和描写;叙事的种类与方法;文字表达能力。
3.影视作品分析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评析能力;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视听语言运用能力;以及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题型:作文。播放一部影视作品或一档电视节目(30 分钟以内),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
(3)考试要求:影视作品分析属于议论文范畴。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文通意顺、卷面整洁。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全文不少于 1000 字。
(4)考核要点:影视作品类型:电影短片或片段、电视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视短剧、剧情类 MV 等。对作品的主题、题材、结构、人物、情节的鉴赏和分析,对作品中的影像、音乐、音效、剪辑等视听语言的解读和评价;作品的其他艺术特色的评析等。
(三)、舞蹈类(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核内容】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舞蹈专业学习所需的外形条件;是否具备一定的软开度、协调性、弹跳力及舞蹈技术技巧能力。
(2)考试内容
A.考官目测考生身高、体型、相貌等外形条件。
B.舞蹈基本功测试,内容如下:
(a)面对一点方向正步站立;
(b)向右转身面对三点方向,下蹲抱腿;
(c)面对三点方向右前腿竖叉,转对一点方向横叉,转对七点方向左前竖叉;
(d)面对三点方向下后腰;
(e)面对一点方向任选一条腿搬前、旁、后腿;
(f)面对一点方向原地小跳(1 个 8 拍);
(g)面对一点方向原地中跳(1 个 8 拍);
(h)个人技术技巧(限三个跳、转、翻技巧)。
2.舞蹈自选片段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对舞蹈风格、动作质感、音乐节奏、作品情绪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2)考试内容
A.考生自备一个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作品风格不限,考试时长不超过 1 分 30 秒。
B.先进行作品介绍(30 秒以内),然后开始表演。
3.舞蹈动作模仿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协调性、灵活性和反应能力。
(2)考试内容
模仿考委现场示范的舞蹈动作、舞姿、韵律和节奏。
【考核要求】
1.着装要求
(1)考生均需穿专业软底练功鞋,女生应盘头。所有考试科目中,女生身着黑色吊带体操服、肉色连裤袜,男生身着白色紧身 T 恤和黑色紧身裤。
(2)着装不得带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识。
2.其它要求
“舞蹈自选片段”音乐自备,MP3 格式,存储至 U 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的音乐。进入考场前,须在指定地点交由考务人员保管,以备表演时播放。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专业命题、评分
由昆明艺培行业协会模拟考试组委会组织历年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出题专家教授指导命题与阅卷,严格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注:模拟统考分数仅作为参照)。
模拟统考专业评分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各专业考试均实行集体评分制。笔试科目须有 3 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舞蹈、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 5 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成绩经评定后一律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改动,如发现评卷人员作弊,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招生考试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评卷、评分严格按评分细则及标准执行。
本次模拟考试本着统考考试的原则,在命题、考试、评卷环节与正式考试标准保持高度一致,以便考生客观了解自己的专业水平,切实帮助考生提升专业水平和专业成绩。
七、成绩通知
模拟统考结束后,主考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模拟考试成绩告知考生(考生在“云南艺术教育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或由参考单位统一查询,主考单位会以电子版的方式下发到各培训机构。
八、评奖;颁发定制奖杯
本次考试【音乐、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舞蹈】等各专业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项与优秀奖,其中:
一等奖(总分排名第1名):奖励1000元现金+奖杯定制+证书
二等奖(总分排名第2名):奖励600元现金+奖杯定制+证书
三等奖(总分排名第3名):奖励300元现金+奖杯定制+证书
优秀奖(总分排名第4-10名):各奖励100元现金+证书
报考名单由[云南艺术教育网]考务组汇总报名信息、编排考场、制作准考证。考试前2天将考场安排、准考证(自行打印)回传指定微信,云南艺术教育网负责数据管理与收费。
九、考场纪律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 15 分钟整队入场,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
(二)考生除携带考试所需的用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测试区域内。
(三)考试过程中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调动,对号入座。
(四)保持考场安静,独立完成答卷,不准交谈,不准左顾右盼。
(五)音乐测试乐理、听音试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或其他需用铅笔答题的除外), 字迹要清楚整齐。如遇试卷字迹模糊不清或缺页等,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周围考生。
(六)在开考 30 分钟内,无论是否完成答卷,不准离开考场。在 30 分钟后,提前完成答卷者,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将试卷按要求整理好交给监考人员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考生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时,必须得到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八)考试时间终止,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统一指令,将试卷整理好后,等待监考人员收取。
(九)考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测试区域,不允许在测试区域内逗留。
(十)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前来参考,三次点名未到者取消测试资格。
(十一)考生应尊重考务管理人员,服从考务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动。
(十二)考生要保持测试楼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意弹唱,不准到处走动。
(十三)考生进入考场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件,并进行身份查验。
(十四)考生要保管好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物品者,责任自负。
(十五)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艺术类专业模拟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工作人员对违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36号)进行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部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取消所有艺术类专业模拟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 按有关《刑法》处理。